“菜贏生煎餅卷大蔥”飯店回應——
銷售鱷魚肉是個人行為
本報訊(見習記者邱天 記者 王寶泓)本報7月20日報道了《野生動物如何上了餐桌》一文,“菜贏生煎餅卷大蔥”飯店銷售“鱷魚肉”。22日,該飯店相關負責人趙先生解釋,店內鱷魚是飼養(yǎng)并非野生,放在店里是以觀賞為目的,純屬“個人行為”,目前已處理掉。23日,林業(yè)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飯店并不具備“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資格。
7月22日,該飯店的負責人趙先生稱,飯店確實曾有鱷魚,是他朋友自己養(yǎng)的,鱷魚長大后家里養(yǎng)不開,他為了吸引顧客就拿來放在飯店里了。“前幾天朋友來想嘗嘗鮮,就把鱷魚殺了,只賣給熟人。”他說,因后廚不知情,擔心鱷魚肉放壞了,才把剩下的鱷魚肉放在了食材架上。
“其他菜贏生連鎖店沒有銷售鱷魚,這純屬個人行為。”趙先生稱,看到本報報道后就把鱷魚處理掉了。23日12:00,記者來到菜贏生佛山街店,未看到鱷魚。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有網友曾在2011年12月份發(fā)布過一條微博:“高新區(qū)菜贏生,改天來吃你。”并附有一張鱷魚的圖片。2012年7月21日,該網友稱照片確實是在“菜贏生煎餅卷大蔥”飯店拍的。
對此,趙先生表示這名網友拍到的鱷魚就是記者看到的那只“無頭鱷魚”.“飯店10月開業(yè),12月剛將朋友的鱷魚拿到飯店。”
23日10:00左右,林業(yè)部門相關負責人稱,目前國內用于商業(yè)的鱷魚絕大多數(shù)為泰國的暹羅鱷。此前,國家工商管理總局、林業(yè)局聯(lián)合公布了第一批“中國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管理專用標識”,批準了54種野生動物在合法的來源渠道下,可以馴養(yǎng)繁殖,交易出售,暹羅鱷就被列為其中,但是經營單位必須具有《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該負責人稱,經查詢后,“菜贏生煎餅卷大蔥”飯店并不具備相關的經營許可資格。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http://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81695000,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