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12月6日訊(記者 崔云飛)“機票實際價格與購買價格咋不一樣?”近日,市民李女士向本報反映,濟南友邦旅行社有限公司未退還全部機票差額。對此,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已退線路機票差額是因票務公司人員工作失誤,導致票價出錯。
8月4日,李女士組團赴云南旅行,7日,在游客未接到通知情況下,原定香格里拉飛往昆明的行程由22:00改為20:20,導致無法登機。退票時,游客發(fā)現(xiàn),此次航班票價實為680元/人,但該公司卻以1020元/人收取,并且昆明飛西雙版納,然后飛麗江的機票也存在類似問題。“我們旅游的每個項目都要獨立核算”,李女士說,發(fā)現(xiàn)問題后,該公司將昆明飛西雙版納,然后飛麗江的機票差價退還,但要求返還香格里拉飛昆明的機票差價時,工作人員表示,由于延誤登機,次日購票時票價以1020元/人收取,不存在多收取費用的問題。李女士表示,延誤登機非游客自身原因造成,該公司應承擔此項費用。
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若市場沒有低價機票,自己通過其他途徑獲得,可按市場普遍價格售予旅客,“這是很正常的,反正座位都一樣”,對于未退差價機票的詳細情況,需等調查核實后方可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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