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保障“兜底”范疇在不斷拓展。記者昨日從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獲悉,上海將正式推出公共租房住房政策,將住房保障籠罩面從城鎮(zhèn)戶籍人口擴大至有基礎穩(wěn)固工作的城市常住人口!渡虾J邪l(fā)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行看法(征求看法稿)》將于今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看法。
“上海的公共租賃住房將重要面向存在階段性居住艱苦的本市青年職工、引進人才和來滬務工人員。”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劉海生表現(xiàn)。
上述征求看法稿規(guī)定: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同時具備的條件有:一、具有上海城鎮(zhèn)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持續(xù)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規(guī)定年限;二、已與上海就業(yè)單位簽訂必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三、在上海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因結婚分室居住有艱苦的,人均面積可適當放寬;四、申請時未享受上海廉租住房、經(jīng)濟實用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符合條件續(xù)租后總年限暫定一般不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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