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縣臥龍山派出所經過十多天不間斷工作,成功調處了一起長達14年的輕傷害案件。
1998年6月,臥龍山鎮(zhèn)某村村民張某、張某某兄弟二人因為村班子的問題與時任村支部書記郭某發(fā)生矛盾,兄弟二人將郭某毆打致輕傷。案件發(fā)生后,李某一直潛逃在外,由于多種原因嫌疑人李某一直未能抓獲歸案,案件未能得到有效解決。2012年春節(jié)前,受害人郭某突然到臥龍山派出所要求盡快處理,情緒異常激動。為了及時把化解此案件,嘉祥縣公安局高度重視,抽調專人成立了辦案小組靠上做工作,由于案件時間較長,派出所人員幾次更換,民警對案情不熟悉,給處理此案帶來很大的困難。辦案民警多次到受害人家中走訪,征求意見。同時積極調查案件情況,摸排嫌疑人去向,并讓村干部積極配合,到嫌疑人家中做工作。經過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終于促使雙方達成了調解意向,并于2月7日簽定了調解協(xié)議書,多年額積案最終得到了妥善處理,同時也有力地維護了社會和諧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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