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工商局獲悉,一年來,全省工商系統(tǒng)共查處各類案件33.2萬件,案值11.3億元;全省消協(xié)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42824件,解決41187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910.60萬元;支持消費者起訴326件;經消協(xié)組織提供案情后,由政府有關部門查處罰沒款280.40萬元;接待消費者來訪、接受咨詢31萬人次。
2011年全省工商系統(tǒng)和消協(xié)組織查處調解的典型案例有:濟南韓某在淘寶網上開設網店銷售假冒三星、諾基亞、蘋果、摩托羅拉等名牌手機案,涉案金額200余萬元; 青島王某通過淘寶網店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攝影器具包案,涉案金額23萬元;
濟寧市理連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開設的家居專營店中銷售醫(yī)療器械、化妝品作為具有治療功能的藥品虛假宣傳案;
煙臺市芝罘區(qū)張某以公司名義在網上發(fā)布舉辦健身培訓班信息,涉嫌從事無照經營案;
蒼山縣向城鎮(zhèn)89戶菜農辣椒受損案,菜農獲賠損失73萬元;平度市店子鎮(zhèn)71戶村民因使用劣質農藥損害姜苗案,獲賠損失16萬元;
沂水縣消費者劉某購買車庫面積縮水案,獲賠損失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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