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1日電 據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網站消息,國家防總辦公室在續(xù)答“防汛抗洪工作”訪談網友提問時表現,我國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處所國民政府都建立了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義務制系統(tǒng),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造成嚴重喪失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義務。
防總表現,根據《防洪法》的有關規(guī)定,我國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處所國民政府都建立了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義務制系統(tǒng)。近些年,國家防總汛前聯合監(jiān)察部通報全國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點中型水庫、重要蓄滯洪區(qū)、重點防洪城市防汛行政義務人和抗旱行政義務人名單,并請求各級防汛抗旱行政義務人要按照職責請求,熟悉防汛抗旱工程情況,督促落實各項防汛抗旱措施,切實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職責。
防總強調,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造成嚴重喪失的,要按照《防洪法》《抗旱條例》《行政監(jiān)察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義務追究的規(guī)定》,依法依紀追究義務。但對于沒有經過除險加固而未達到設計標準的堤防、水庫,應根據實際情況分析而定。
今年以來,江西、廣西、福建、江蘇、吉林等省區(qū)先后對防汛抗洪工作不力的相干人員進行了問責,并及時通過媒體向社會大眾通報了問責成果。
對于網友提出的部分河道因局部采砂致行洪斷面變小的問題,防總表現,《防洪法》《防汛條例》和《河道管理條例》中對涉水工程建設、河道管理等都有相干規(guī)定,明白了江河、湖泊的管理權限與義務,以及違背相干規(guī)定的處分措施等。同時,各地紛紛出臺了一些配套的處所性法規(guī),處所國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加大了河道管理的力度,全面加強了水利執(zhí)法工作。對于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河道采砂行動,各地開展了專項治理和打擊舉動,并強化了河道采砂審批、發(fā)證和清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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