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工程師的職稱系列不完整。工程師的職稱最高到高級工程師,再往上面稱謂就亂了,有的叫“教授級高工”,有的叫“正高工”。我們知道,教職系列有副教授、教授,研究系列有副研究員、研究員,而副教授、副研究員就相當于高級工程師——感到工程師明顯比別人矮了一級,要想往上走,遇到天花板。
其二,工程師大多在企業(yè)工作,而很多民營企業(yè)是不評職稱的,很多到民營企業(yè)內(nèi)的工程師只是一種職務。因此,我國工程師的職稱實際上分為兩種:國營企業(yè)和機關的工程師是全國認可的,而許多民營企業(yè)和外資企業(yè)的工程師則僅在企業(yè)內(nèi)部認可。
其三,在評工程師的過程中,有些單位太重視論文,而不重視工程實踐才能。實際上,對于工程師來講,論文應當是第二位的,對工程的實際處理才能最重要。
因此,當前社會上對工程師評價標準的不規(guī)范性、對工程師稱謂的不一致性,都使得工程師這個稱號的價值有些“貶值”。我認為這很不應當:中國事個制作大國,工程師應當有很高的待遇和地位,工程師的待遇并不應完整去對照中級職稱或高級職稱,而是應當更高——這方面我們要向西方的工業(yè)化國家學習。 (張蕾 本報北京6月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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